新余两**袭警被刑拘
12月27日,新余市**渝水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查处一起袭警案,两名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袭警**被依法严惩,有效维护了执法民警的执法权威。
12月26日21时许,新余市**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接处警民警在平安路处理一起打架警情时,打人者张某(39岁,**)、罗某(44岁,**)不听民警现场劝解,情绪激动,再次对他人进行殴打,被民警当场制止。
当民警口头传唤张某和罗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张某和罗某突然**袭击民警并进行辱骂。现场警力随即将二人控制并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移交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查处。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罗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渝水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延伸阅读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市民**众如遇人民**、公安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警方对涉及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来源:江西政法
****生活·快乐健康
在**院行**的大夫必须要有执业**师证,这是**院对患者开展诊疗的“标配”。不过,时下却有**院“只见证不见**师”,这种被称为“挂证”的现象是违规的,一经执法部门查实,**院和**师都将受到严惩。近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在执法检查时查处了一起某**院**师“挂证”违法案件,该**院仅有1名**师在岗,12名注册**师未到岗执业却可以下达**嘱、签署**学文书,还每月领取**院发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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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挂证”,是指**师将《**师执业证书》以出借、出租的方式注册在**疗机构,但实际未在注册的**疗机构执业的情况。无论**师是否收取**疗机构费用,都属 “挂证”行为。
近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对某**院检查时发现,12名**师与**院达成了“挂证”的口头协议,**院使用多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借这些**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甚至独立值班、抢救患者、签署**亡证明等,存在极大的**疗安全隐患。对此,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依法对**院及当事**师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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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侵害患者权益将严惩
据悉,**“3·15”晚会曾严肃披露**师 “挂证”的诸多危害。机构使用“挂证”**师,可能导致不符合基本**的**疗机构获得批准设立或者通过校验,这类机构在**师人数配备不足的情况下“空转”,甚至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冒**师,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疗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严重侵害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即将于2022年3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师法》中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加严厉:“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师执业证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师执业证书》。”
据了解,许多**师退休或因故暂停执业后,为防止 《**师执业证书》被注销,选择“挂证”的方式延续注册,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如果有**师正在“挂证”,请务必尽快联系注册的**疗机构,停止出租、出借《**师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办理到岗就职、变更注册或停止执业备案手续。
老报君再带您梳理一下要点
Q1
什么是**师“挂证”?
答:《**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挂证”,是指**师将《**师执业证书》以出借、出租的方式注册在**疗机构,但实际未在注册的**疗机构执业的情况。无论**师是否收取**疗机构费用,都属“挂证”行为。
Q2
**师“挂证”有什么危害?
答:2020年“3·15”晚会曾严肃披露**师“挂证”的诸多危害。机构使用“挂证”**师,可能导致不符合基本**的**疗机构获得批准设立或者通过校验,这类机构在**师人数配备不足的情况下“空转”,甚至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冒**师,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疗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严重侵害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挂证”**师出租、出借的不仅仅是《**师执业证书》,还有**授予其开展诊疗活动、签署**疗文书的资质身份和患者的信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Q3
退休**师、因故暂时不能执业的**师怎么办?
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师中止执业活动满两年,将注销注册,废止《**师执业证书》。许多**师退休或因故暂停执业后,为防止《**师执业证书》被注销,选择“挂证”的方式延续注册,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师离职后,其本人或其所在**疗机构应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停止执业备案手续。如果**师计划不再执业,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或暂停执业两年后重新执业的,应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考核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注册。
**师“挂证”不仅不合法,
还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
**师的个人权益
和**疗机构的**疗质量安全
造成危害,
**是明令禁止的。
如果有**师正在“挂证”,
请务必尽快联系注册的**疗机构,
停止出租、出借《**师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
办理到岗就职、变更注册或停止执业备案手续。
记者|王镜
编辑|小**
审核 | 仲良
来源:老年生活报